中共子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研究交流 >> 正文
廉政杂谈:“前门”与“后门”
时间:2013/02/24  来源:   点击:

 

    “走后门”已不是一个新词。生活中,遇到什么棘手难办的事,人们总不忘走走“后门”试试。在有些人眼里,“走后门”好像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规矩,似乎“后门”才是办事的正门,不走“后门”事情就难办、就办不成。

 

    这种现象确实存在,但这种说法难免以偏概全。原因就在于个别领导干部把手中的权力当成为个人谋取利益、显示个人权威的工具,按照规定顺理成章就能解决的问题久拖未决,本是他的分内事却推来挡去,群众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解决问题,只好委曲求全,求爷爷告奶奶,通过走“后门”的方式令其达到物质与精神上的双重满足,然后才能办成事、办好事。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了人们遇事“走后门”的思维定势。

 

    然而,这种思维定势又助长了一些领导干部开“后门”的虚荣心和勇气,更有甚者,认为“门中自有颜如玉”、“门中自有黄金屋”,为了无限膨胀的私欲,罔顾法规民意,“后门”越开越阔。

 

    当然,历史上也不是没有清官开“后门”的,只不过此“后门”非彼“后门”。据说,包拯就任开封府尹后,很久没有百姓来告状。后来他发现了原因:官府大门守卫森严,守门官吏还要索取贿赂才让百姓进门,正应了那句“衙门朝南开,有理没钱别进来”。于是他不仅严厉惩罚了守门官吏,还打开后门,方便百姓出入告状。

 

    作为领导干部,敞开“前门”办好事本是其职责所在。因为一己私利而大开“后门”的做法,既影响了事业发展,也破坏了政府形象,而身处其中的领导干部则在不知不觉中越陷越深,早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因此,领导干部必须及时警醒,在开好“前门”的基础上,勇于打开与群众沟通交流的“后门”。倘若这两扇门都畅通了,群众的事就好办了,领导干部和各级政府的为民形象必然会十分容易地树立起来。 

上一篇:浅谈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五种意识

下一篇:廉政杂谈:喝酒与干部作风

中共子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子洲县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备案号:陕ICP备15003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