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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纪委:精准亮剑扶贫领域问题
时间:2017/07/12  来源:   点击:

5月2日上午市纪委召开脱贫攻坚明察暗访工作部署会,明确提出明察暗访要常态化;

5月2日下午至5月3日,市纪委组织十二个明察暗访组深入到乡镇、村组;

5月8日上午,市纪委发布第一轮明察暗访情况通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现的问题。

截至6月中旬,市纪委明察暗访组先后三轮深入县乡村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 通报。

当前正处于脱贫攻坚的关键阶段,脱贫攻坚要求“靶向精准”,这不仅仅要求扶贫脱贫要精准,更要求监督检查要精准。市纪委主动融入脱贫攻坚大局,做到扶贫脱贫的工作任务在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以迅速的行动、及时的通报、严肃的问责,“亮剑”扶贫领域问题。

拓宽渠道  精准发现问题

农村是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也是党的扶贫开发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关系着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为了保障党的扶贫开发政策在“最后一公里”得到有效落实,市纪委坚持把拓宽监督渠道作为发现问题的重要手段。市纪委信访室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信、访、电、网等各类渠道受理的问题线索,认真梳理排查,对实名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被反映人受到党纪、政纪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按规定对实名举报人进行奖励。市纪委各纪检监察室加强对各县区纪委和派驻市直部门纪检组的工作指导,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确保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零流失”,违纪问题得到及时处理。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15件,查处260起,处理431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89人。

与此同时,明察暗访组通过实地走访贫困户、查看扶贫资金账目、查阅脱贫攻坚台账资料等方式,对扶贫工作队、包村干部、第一书记、贫困村“两委班子”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看脱贫攻坚工作中政治站位是否高,扶贫开发政策学习宣传是否到位,贫困户识别、帮扶、退出是否精准,落实扶贫政策中是否存在滥用职权、优亲厚友等问题,扶贫资金运行中是否存在虚报冒领、贪污挪用、克扣截留等问题。数据显示,前两轮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线索112件,对9个单位和173人分别做出处理,其中党政纪处分8人、诫勉谈话38人、通报批评14人。

严查快处  通报曝光问题

定边县纪委对杨井镇政府扶贫干部陈岳升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上报为贫困户,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县纪委给予陈岳升党内警告处分,对分管副镇长陈兴民予以诫勉谈话。

榆阳区鱼河镇李家沟村村民王兵,双腿截肢,妻子重病,未达到贫困户退出标准,却在当年“被脱贫”退出,区纪委对驻村干部胡玉娥、第一书记刘宏德和驻村工作队队长刘洋进行了提醒谈话。

……

市纪委明察暗访通报发出后,各县区纪委对通报问题中涉及的人和事,运用“四种形态”,迅速开展了问责,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对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严、不实、不细,工作作风漂浮,甚至存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要约谈一批、训诫一批、查处一批、通报一批,对扶贫领域发生的吃拿卡要、虚报冒领、贪污挪用、优亲厚友等违纪行为,要坚持‘一案双查’,在严肃处理当事人的同时,坚决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市委负责人表示。

据统计,1-6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累计通报曝光扶贫领域问题194起。对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及时通过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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