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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运用“三项机制” 助推驻村扶贫工作
时间:2018/01/29  来源:   作者:刘冲   点击:

近日,市纪委监委按照“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的标准在市纪委监委机关公开选拔驻绥德县义合镇胡家沟村扶贫工作队长兼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工作队长兼第一书记要求正科级干部担任,工作队员为副科级及以下干部,工作年限为2年。

为了用好“三项机制”,激励扶贫干部干事创业激情,顺利完成驻村扶贫工作任务,市纪委监委出台了激励政策,明确规定圆满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后,在机关空缺副县级和科级岗位时,对符合条件的驻村扶贫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通过“双向选择,优中选优”,选拔出市纪委监委第四审查调查室干部高强同志担任绥德县义合镇胡家沟村扶贫工作队长兼第一书记、驻卫计委纪检组干部胡大伟同志为工作队员。

“要珍惜机会和荣誉,充分认识脱贫攻坚的重大意义,认真履职尽责,沉下身子,服务群众。要充分发挥优势,为百姓办好事、办实事,真正扑下身子为群众谋福祉,带领全村百姓脱贫致富,不负组织和群众的期望”。市纪委监委负责人对扶贫干部提出殷切要求和期望。

过去一年,市纪委监委在绥德县义合镇胡家沟村实施了拓宽道路、安全饮水、美化院落等帮扶工程,改善了村民生产生活条件,帮助建成装机容量175千瓦的光伏电站,协调签订红葱订购合同,多渠道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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