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子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廉政要闻 >> 省内要闻 >> 正文
榆林为纪检监察干部划出六条“红线”
时间:2018/06/15  来源:   作者:姚志伟 刘冲   点击:

为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全面提升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近日,榆林市纪委监委出台了《关于打造全市纪检监察铁军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绝对忠诚、严守纪律、勇于担当、严谨高效、勤俭节约、标杆表率,自觉提升公正、责任、博学、强能、实干、自律“六种修为”。

针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风险点,榆林市纪委监委划出六条“红线”:严禁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散布不当言论;严禁相互打探案情,泄露工作秘密;严禁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随意扩大调查范围,变更调查事项;严禁滥用调查措施;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项目审批、干部人事、涉法涉诉等活动;严禁违规参与公款吃喝、出入私人会所。

上一篇:市纪委监委召开全体干部大会 传达学习省区市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精神

下一篇:市纪委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中共子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子洲县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备案号:陕ICP备15003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