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子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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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子洲县纪委 子洲县监察委工作职能
时间:2013/06/15  来源:   作者:管理员   点击:


县纪委、监察委实行合署办公的工作体制,严格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全面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主要职责有:

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拟定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划并抓好贯彻落实;作出本县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

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严格贯彻执行《行政监察法》;贯彻落实上级政府、监察部门和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县直各单位及其由县政府任命的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省、市、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情况。

检查处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党组织以及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行为,决定或取消对这些违纪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乡镇纪委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县政府及政府部门任命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批准权限和规定程序作出处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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