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和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会后,子洲县纪委认真对焦扶贫领域突出问题,迅速安排部署,延伸监督防线,不断规范问题线索受理和处置,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成效明显。
畅通信访渠道。畅通电、网、信、微、访等群众信访举报途径,对信访室直接受理或上级纪委下转的信访件,全部落实专人单独造册登记,并呈送主要领导或分管信访工作领导。根据批示要求,及时摘要转案管室或下转乡镇(部门)办理。及时通过电话或发函形式,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督办,并将办结回复情况进行通报。今年以来,先后分三次对涉及“三个助力”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全县通报3期,对未在规定期限办理回复的11个乡镇(部门)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
规范线索处置。出台《关于加强镇村两级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工作的通知》《关于涉及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实名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关于扶贫领域违纪行为问责办法(暂行)》等三个规范性文件。全县各级各部门在认真组织学习基础上,第一时间将文件要求传达到各行政村和基层站所。各乡镇党委按照文件要求,全部设立了镇村两级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信箱、公开了举报电话,并指定专人定期开启信箱、登记受理,定期召开党委会进行研究,乡镇纪委具体负责问题线索受理和核查工作。截止7月底,全县共设立举报箱290个,处置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线索178件(次)。
践行“四种形态”。紧盯扶贫领域,强化问题导向,先后开展第一书记等驻村干部履职到岗情况检查、易地搬迁户核查、“四率一度”检查等监督检查5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 “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特别是认真践行第一、第二种形态,抓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截止目前,共依纪依规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5起,给予通报批评18人、提醒谈话3人,诫勉谈话42人;立案审查18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3人,其中开除党籍3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责令6个乡镇党委向县委和县纪委作出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