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日,县纪委监委召开机关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活动动员会,安排机关作风集中整治期间各项任务,明确整治重点和方法步骤,确保作风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突出整治重点。严格按照县委和县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和县委作风集中整治活动整体部署,重点整治学风不浓、大局观念淡化、纪律意识不强、作风不实等问题,推动形成“学习自觉、思想自觉、纪律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打造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明确方法步骤。此次机关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活动分为集中整治和巩固提升两个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分为学习动员和自查整改两个步骤,从3月初开始至4月底结束,巩固提升阶段从5月份起至11月底结束。学习动员阶段,将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学党章、学国家监察法集中学习活动。集中自查整改阶段,将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形式,深刻查摆干部队伍在学习、大局观念、纪律意识和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巩固提升阶段,将以整章建制为主,健全和完善一批管基础、利长远的重要制度。
确保整治实效。坚持领导带头,班子成员始终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开展大学习、大整治,推动形成“头雁效应”。机关各支部、党小组和相关科室要严格履职尽责,做好作风集中整治期间的学习研讨、安排调度、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作风集中整治过程中,县纪委监委机关将统筹推进十个方面的主题活动,确保过程扎实、措施务实、效果真实。即:召开全系统动员会,开展讲党课活动,召开党章学习研讨活动,召开国家监察法学习研讨活动,开展学习笔记交流活动,撰写心得体会文章,开展个人对照检查,开展内部督查活动,通报一批典型问题,完善一批制度规定。
同时,县纪委监委要求,全体干部在作风集中整治期间要带头执行禁酒令。凡是纪委监委干部违反禁酒令所列行为,特别是在上班期间、公务活动中饮酒或酗酒的,一经查实,处理必须先于严于其他党员干部,坚决杜绝“灯下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