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上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21名拟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法规考试。考试内容涵盖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纪法规和法律法规。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是干部提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对考试成绩合格者,按程序任用;对考试成绩不合格或因故未能参加的安排补考。

下午召开任前集体廉政谈话。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安璐做廉政谈话。谈话要求,领导干部做到四要:
要对党忠诚、政治坚定,用实际行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要严守规矩、心存敬畏,要习惯在被监督环境下开展工作,严格遵循党章等党内法规,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要感恩组织、知责履责,党委(党组)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位,主要领导要对加强党的领导、严把选人用人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权力监督制约、管班子带队伍等管党治党各项工作全面负责,班子成员要主动履行“一岗双责”。
要作风务实、严格自律,牢记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信念坚定、作风务实,守住小节、严于律己,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