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纪委“三个到位”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作者:李亚雄
一是安排部署到位。在年初召开的县纪委十六届二次全会上,县委书记方虎城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省市委的部署要求,贯彻好一个文件,即《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好一个会议精神(县纪委二次全会),突出守纪律、讲规矩这个重点,落实好“两个责任”,着力构建“讲规矩、敢担当、少议论、多沟通、促和谐”的政治生态。纪委书记王鑫作了题为《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问责,为“两个子洲”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工作报告,对2015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会上,两位书记分别与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和监督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任务分解到位。在去年出台“两个责任”《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分别制定了《县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形成了“党委主动担责不松手、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缩手”的生态局面。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印发了《2015年重点工作责任分解一览表》,将纪委监督责任分解细化为从严依规治党、落实“八项规定”、严格纪律审查、强化源头治理、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干部教育和加强自身建设等9大类别, 41小项责任内容。将每项工作落实到了各责任科室、分管常委和分管副书记,明确了完成时限和目标要求。
三是责任追究到位。为切实解决当前全县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为官不为、为政不廉”等行为,全面促进“两个责任”落实,县委出台了《子洲县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为官不为、为政不廉”行为问责暂行办法》。该办法从适用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程序等方面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问责作出了明确规定。明确了问责结果运用,将问责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考察、选拔、任用、奖励工作中。受到停职检查处理的,当年考核为不称职;受到调整岗位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担任与原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对当事人实施问责的同时,一并给予机关、单位取消评优树模、通报批评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