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子洲县纪委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三大主业,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精准传导责任、精准执纪监督、精准惩贪治腐,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显著。
精准传导责任
严格对照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通过抓学习传达、抓责任分解、抓检查考核、抓责任追究,精准传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是抓学习传达。中省市纪委全会召开后,我们及时将全会精神在县委常委会、县纪委全体干部会上进行学习传达,研究确定了全县反腐倡廉重点工作任务。二是抓责任分解。在县纪委十六届二次全会上,县委书记与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书;县纪委书记与各级各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监督责任书,通过“签字背书”层层下压两个责任。同时,按照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要求,拉出了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出台了《县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将全年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分解细化到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了党委抓党委、纪委抓纪委的两个责任传导格局。三是抓检查考核。通过采取平时检查、半年检查和年终检查等形式,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和通报曝光。根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办法和监督责任考核办法,逐项进行评分,检查结果在全县进行了通报曝光。四是抓责任追究。对网曝子洲县交警大队官方微博发表不当言论事件、马蹄沟镇毒豆芽事件等5起事件依纪依法进行了责任追究,共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警示训诫5人、组织处理6人。
精准执纪监督
紧盯传统节假日等关键节点,不断创新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县乡联合检查、异县交叉检查等执纪监督方式,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公车私用、公款消费、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午间饮酒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截止目前,共查处违反工作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起。其中违反工作纪律问题3起,警示训诫3人;大操大办婚庆事宜2起,党政纪处分2人;公款吃请问题1起,处分1人;公车私用问题5起,处分5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一般干部2人。同时,针对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制定了《子洲县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官不为、为政不廉”行为问责暂行办法》、《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的暂行规定》、《关于务实廉洁过节 “十个严禁”要求的通知》等一批制度规定。及时启动综合督查督办,确保政令畅通。县上成立了全县综合督查督办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出台了督查督办工作方案。今年以来,共开展了 “两个责任”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县直部门主要领导执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涉农领域政府专项资金使用和各项惠民政策落实等各类督查活动21次,印发督查通报10期、编写简报4期、发出督查整改通知书39份,共对15个违反会议纪律的单位、11个未履行请假手续的领导干部、4个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和换届工作进展迟缓的乡镇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
精准惩贪治腐败
前移信访举报监督触角,通过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开通12388举报电话、设立网络举报信箱、设置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直通车举报窗口等方式,不断畅通信访举报途径。目前,已开展巡回接访11次,印发宣传资料950余册,接受群众举报18件,协调解决12件,立案处理6件。紧盯“小官巨腐”等十类重点案件,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有效遏制了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截至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67件(次),初核165件,经初核了结41件,立案133件,结案121件,给予党纪处分119人(其中开除党籍5人、留党察看9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严重警告处分26人、警告处分78人);给予政纪处分17人(其中行政记大过1人、记过2人、行政警告处分14人);共处分科级干部17人。加强与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协作配合。截至目前,共开展联合执纪执法活动7次,审计部门向县纪委移送审计报告38份,县纪委商请审计部门协作调查4次;县检察院移送县纪委问题线索9件,县纪委移送检察机关违纪案件线索4件9人;县法院移送县纪委问题线索9件;县公安局移送县纪委问题线索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