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问题成果,按照市纪委和县委部署要求,子洲县纪委决定在全县集中开展公务接待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突出整治任务。此次专项整治时间节点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整治重点为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公务接待中存在的以下八类问题:不执行一事一结、一单一报,接待无公函、无菜单清单,分批记账、集中结算制度;超标准接待、超范围陪同,午餐提供酒水;大额消费拆分发票报销和混用会计科目核销费用;以节假日值班补助、加班误餐补贴、集体活动聚餐等名义变相公款吃喝;会议费、培训费中核销公款吃请费用;节日慰问和公务接待费用中列支烟、高档酒、土特产等礼品;利用机关灶违规接待、公款吃喝;其他违反规定的公务接待问题。
二是规范整治程序。专项整治从2016年4月下旬开始,5月底前结束,分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在自查自纠阶段,由各级党组织全面负责,深入排查下属事业单位、基层站所、行政村(社区)公务接待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全覆盖。在监督检查阶段,县纪委将联合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公务接待违规问题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或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将严肃问责。在总结提高阶段,重点强化制度建设,补齐制度短板,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形成工作总结并上报县纪委。
三是强化工作举措。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 是第一责任人,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及时跟进。对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采取加强整改,形成工作长效机制。运用好“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对主动纠错并积极整改到位的,将从轻从宽处理;对自查自纠中查纠不到位、整改不力的,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在全县通报曝光;对自查自纠问题为“零”的,县纪委将重点关注、深入调查;对对抗组织审查、弄虚作假、隐匿销毁证据的,一经发现,一律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