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根据子洲县委《2016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办法》和子洲县纪委《2016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考核办法》要求,7月15日至7月31日,子洲县纪委对全县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此次督查分为两个督查组,采取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形式,对被督查单位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相关文件、会议记录,以及其他文字影像资料等进行察看,并在每个乡镇(办事处)随机抽查2—3个行政村,重点察看权力清单、便民服务代办、村民(居民)监督委员会三项制度在各行政村是否做到了“全覆盖”;每部门抽查1—2个下属单位,察看廉政风险防控、权力清单和“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项制度是否在下属单位做到了“全覆盖”。
督查结束后,督查组要及时对了解和掌握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客观翔实的督查报告,向县委和县纪委常委会进行专题汇报。督查结果整体情况,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