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子洲县纪委召开第五次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全市集中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题会议精神,部署全县集中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工作。会上,研究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集中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提出建立五项措施,推动集中查处工作落地见效。
成立问题线索核查组。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抽调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干部各2名,成立4个问题线索核查组和1个明察暗访组,负责委局领导安排的各项问题线索核查和明察暗访任务。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经初步核实进入执纪审查环节后,审理室同步介入,实现快查快处快结。
扩大问题线索来源。完善“六位一体”信访举报工作机制,信访室要对近期受理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中排查和重点研判,及时受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线索;主动前置监督探头,明察暗访组要深入机关单位、酒店等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开展实地检查、随机抽查、倒查发票、核查接待清单等监督检查活动,扩大问题线索来源;加强审计报告分析研判,集中排查出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
有效运用“四种形态”。要紧盯“六类”重点问题,注重区分时间节点,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穿于集中查处工作全过程。对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前的问题线索,视情节予以适当处理;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台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和公务接待专项督查后不知耻不知止住、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从严从重处理,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
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严格执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通报制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顶风违纪者,一律在电视台、县政府网站上通报曝光。对履责不力、工作滞后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和部门,一律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
加强领导包联督办。委局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包抓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和部门,做好集中查处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查督办,确保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于3月底前消除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零查处”。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导致应发现未发现、应审查未审查的,由县纪委派员直接审查,并对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方案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和各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积极配合线索核查和明察暗访工作,并以此项工作为契机,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向上向善、取得实效。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遵守监督执纪规则(试行),旗帜鲜明、依纪依规开展集中查处工作。在执纪监督、审查审理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跑风漏气、不殉私情;不接受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宴请活动,不收受礼品和土特产品;在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期间,确需用餐的,一律在廉政灶就餐。对执纪者存在的违纪问题,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