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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教育“六廉环” 前置监督“探照灯”
时间:2017/05/10  来源:   作者:王玉朝   点击:

为加强新任领导干部廉政教育,规范工作流程,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日前,子洲县纪委印发《关于推行新任领导干部六廉制度的通知》,重申在全县推行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考察、廉政鉴定、廉政考试、廉政谈话、廉政教育、廉政承诺等六廉制度,打造干部教育“六廉环”,全方面前置监督“探照灯”。

重申目的意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各级党组织,根本在领导干部。推行新任领导干部“六廉”制度,就是要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重要部署,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严把干部廉政入口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推行“六廉”制度,是践行“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二种形态的具体化和制度化,抓早抓小、善治未病,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最大限度减少第三、四种形态的发生。推行“六廉”制度,就是要聚焦精准扶贫脱贫中干部政治意识不强、担当能力不足、工作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补齐制约发展短板,奋力实现追赶超越,为建设“美丽子洲、幸福子洲、实力子洲”储备一支关键时刻政治上靠得住、作风上过得硬、能力上叫得响的干部队伍。

重申内容程序。根据干部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新任领导干部“六廉”制度原则上按照廉政考察、廉政鉴定、廉政考试、廉政谈话、廉政教育、廉政承诺顺序依次开展。廉政考察,主要采取廉政测评、群众评议、走访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考察结束后形成廉政考察材料,提交纪委常委会研究。在廉政考察基础上,县纪检监察机关对拟提拔对象在廉洁自律、勤政廉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进行审查评价。廉政鉴定时间安排在县委常委会研究人事任命前,由县纪委常委会进行审定。廉政考试安排在领导干部公示期内进行。考试成绩合格者,按规定程序任用;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建议暂缓任用,三个月内补考一次;补考成绩合格的,予以任用;补考成绩不合格的,不予任用。廉政谈话一般在新任干部任职文件下发后到上任前进行。廉政谈话分为集中谈话和分别谈话两种形式,可视实际情况选择谈话形式。谈话在县纪委常委会领导下,由纪委书记或监察局长进行谈话。新任领导干部在接受廉政谈话后、正式上任前,须在县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集中参观学习由县纪委统一组织安排。参观结束后,全体学习参观人员每人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交县纪委宣传部备存。廉政承诺,实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和家庭助廉承诺”双承诺制度。学习参观结束后,全体参观人员要现场递交“廉洁自律承诺书”;“家庭助廉承诺书”由县纪委宣传部提前发放到领导干部手中,经家属签字后一并在现场递交。

重申工作要求。为推动“六廉制度”落到实处,该县纪委成立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县纪委分管干部教育监督工作副书记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由县纪委主管干部教育监督工作常委以及县纪委、组织部相关科室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机关组织部、宣传部。其中,廉政考察、廉政鉴定、廉政考试、廉政谈话由县纪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实施,廉政教育、廉政承诺制度由县纪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同时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要认清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结合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强两提升”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把“六廉”制度纳入规定学习内容,学深悟透、入脑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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