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子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宣传教育 >> 正文
子洲县即时通信工具文明传播倡议书
时间:2014/11/14  来源:   点击:

随着移动互联网飞速发展,一些不良、不实甚至恶意有害的信息也借助微信等移动即时通讯工具传播,侵犯公民隐私,扰乱正常社会秩序,损害公共利益和公民权益。为营造诚信绿色文明健康有序和谐的网络传播环境,子洲县网络管理办公室向全县微信、陌陌、QQ、微博等用户发出倡议:

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制、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4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严守“七条底线”。即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和信息真实性底线。

三、始终遵循“九不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四、依法上网,依法使用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依法文明健康传播网络信息,不触碰法律红线,不突破道德底线,弘扬正能量,争做“中国好网民”。

五、尊重新闻报道,尊重原文内容。在传播网络信息时不带倾向性,不对新闻标题或网贴内容进行修改,不断章取义、篡改原意,拒绝“标题党”行为。

六、微信公众账号等公众网络平台要依法依规转载网络信息,不传播任何形式的违法不良及虚假信息,自觉接受网民监督,主动开设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及时处置网民举报的违法不良及虚假信息。

 

 

 

子洲县网络管理办公室

20141110

上一篇:子洲县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巡礼

下一篇:关于开展“我身边的勤廉故事”主题征文活动和演讲比赛活动的通知

中共子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子洲县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备案号:陕ICP备15003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