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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被查,1人被处分
时间:2022/03/31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点击:

2022年3月30日,截至21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受权发布信息:2人被查,1人被处分。

 

审查调查

·天津市委巡视组原组长、正局级巡视专员郭宝琴接受审查调查

据天津市纪委监委消息:天津市委巡视组原组长、正局级巡视专员郭宝琴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唐连蒙接受审查调查

据天津市纪委监委消息: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唐连蒙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党纪政务处分

·中国农业银行河北分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王振林被“双开”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河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河北省承德市监委对中国农业银行河北分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王振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振林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处心积虑搅乱违纪违法资金流向、隐匿非法财产,编造虚假事实、伪造虚假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出入私人会所;践踏纪律规矩,利用职务便利在职工录用、干部选拔、招标采购中为亲属和他人谋取利益,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破坏所在单位政治生态;长期亦官亦商,与不法企业主、资金掮客沆瀣一气、结成利益共同体,违规经商办企业,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巨额回报;擅权妄为,违反国家区域信贷政策发放贷款并形成不良。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巨额财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发放贷款。

  王振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农业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振林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王振林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河北省承德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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