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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四项措施”确保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客观公正
时间:2013/01/31  来源:   作者:苗锋 景雄飞   点击:

 


 

1211日,子洲县召开2012年政风行风测评现场会,通过对年初确立的15个行政管理、16个行政执法、22个公共服务行业部门和单位进行民主评议,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推动全县政风行风转变。

为做好此项工作,使评议工作不走广场。子洲县纪委、纠风办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措施,严格规范操作,确保了评议结果客观、公正。一是明确评议对象和评议内容。按照“应评尽评”原则,尽可能将所有行政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列入测评范围。着重从履行职责、队伍管理、为民服务三个方面对被测评单位进行评议打分。二是广泛推选评议代表。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等各界人士中推选出47名为人正派、具有较高威信并有一定履行“评议”代表能力的人员组成评议代表参与现场打分测评,力争让评议工作客观、公正;三是实行“阳光评议”。评议代表、评议单位负责人综合被测评单位平时表现、单位负责人汇报情况现场综合打分,工作人员现场统计,现场宣布各被评单位的评议结果,公开透明。四是严格评议结果和运用。将评议结果在全县进行通报,并纳入县年度目标考核,作为评先评优重要依据之一;对垂直管理单位,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评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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