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林市纪委对榆林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强调要进一步严明纪律,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
这8起典型问题是:
榆阳区房产管理所所长张炜、党支部书记段云军、副所长孙军、会计王琨和出纳路清利5人违规公款购置皮包,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榆阳区委办干部王利仁酒后滋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调离区委机关;
府谷县矿管办干部白立军参与赌博,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靖边县林业局副局长高镜公款报销个人招待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米脂县国土局5名干部用假发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米脂县沙店镇国土所所长艾雄、银州镇国土所书记白治国、桥河岔乡国土所所长常建勇、桃镇国土所所长李建胜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龙镇国土所所长贺光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佳县王家砭工商所集体脱岗,所长郭平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清涧县解家沟镇副镇长张春亮等人上班时间玩扑克牌,张春亮和镇政府工作人员闫永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镇维稳办主任白相平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子洲县物价局价格检查所工会主席贾文进、司机曹光荣上班时间玩扑克牌,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5起,党政纪处分67人,其中市本级查处4起,处分4人;榆阳区查处11起,处分10人;神木县查处2起,处分5人;府谷县查处21起,处分2人;定边县查处6起,处分6人;靖边县查处3起,处分3人;横山县查处6起,处分2人;绥德县查处3起,处分4人;米脂县查处16起,处分5人;佳县查处4起,处分5人;吴堡县查处14起,处分6人;清涧县查处10起,处分9人;子洲县查处5起,处分6人。市纪委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7起,榆阳、府谷、定边、靖边、佳县、清涧、子洲等县区也都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通报强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教育,进一步加强“四风”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改进作风制度机制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执纪监督,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坚决刹住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