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榆林市委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创新开展党风廉政巡查,实现了巡视在市一级的有效延伸,填补了对市级部门和市属企事业单位的巡视监督空白,构建了完整的省市县三级巡视巡查监督体系。截止目前,市委已开展对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等8个单位的两轮巡查,正在开展对市财政局、市质监局等10个单位的第三轮巡查。
强化组织领导。2014年初,市委成立党风廉政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今年市委将成立巡视巡查联络办公室,巡查联络办公室为正县级建制。巡查工作紧盯被巡查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重要岗位人员和下属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三个层次”,强化对被巡查单位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两个责任”和涉及人、财、物管理及核心业务重要岗位人员履职尽责的监督,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突出巡查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权力运行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防患于未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两个责任”落实。在前两轮巡查中,发现被巡查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方面问题92个。正在开展的第三轮巡查,认真落实巡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新增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榆林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和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情况等内容。建立了党风廉政巡查“政治体检表”,将巡查内容细化为3类49项,逐项明确具体要求,确保巡查组和被巡查单位准确“对焦”,防止巡查工作“大而化之”。
创新巡查方式。市委出台《榆林市党风廉政巡查工作暂行办法》,明确党风廉政巡查工作程序、结果运用、工作纪律等。按照前期准备、发布公告、征求意见、谈话座谈、走访调研、查阅资料、巡查汇报、反馈整改等8个程序开展。巡查期间,巡查组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深入下属单位走访调研。巡查结束后,巡查组及时向巡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委“五人小组”报告。经市委同意,巡查组向被巡查单位反馈巡查情况,指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巡查组灵活运用采取“听”“看”“访”“查”“问”等多种方法主动寻找和发现问题。正在进行的第三轮巡查,开展了“一托二”和分类巡查,即每个巡查组巡查两家,巡查组组长由市纪委常委或监察局副局长担任,巡查组干部从市纪委常委或监察局副局长分管的室部及市直部门纪检组抽调,5个巡查组同步安排,集中汇报。
强化结果运用。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分类处置,该查处的查处,该诫勉的诫勉,该约谈的约谈,对反映不实的及时澄清,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整改督办台账,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限,加强跟踪督办,督促被巡查单位整改到位。前两轮巡查,被巡查单位积极推进巡查整改,落实整改措施118条,健全完善制度42项,强化对单位内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通过巡查,市住建局健全完善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对7名干部实施了轮岗交流,市国土局对个别领导干部在外兼职问题进行了重点整治,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