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维护处分决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发挥处分应有的惩戒、教育和警示作用,榆林市纪委监委从3月下旬至4月中旬,组织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2019年度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一次“回头看”。
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市纪委主要领导和分管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对处分决定的贯彻执行工作高度重视,把严肃认真抓好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作为今年案件审理工作重点来安排部署,多次对该项工作作出批示,要求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委的监督责任。
突出重点、专项督查。从3月下旬开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上一年度的处分决定逐一梳理,认真自查自纠。4月中旬,市纪委组成三个督查小组赴各县区,按照《榆林市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暂行规定》相关工作要求,重点对宣布送达、归档、受处分人职务职级待遇调整、纪检监察建议事项落实等七个方面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反馈结果、限期整改。督查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专门台账,及时反馈各县区纪委监委,要求各县区对处分决定未归档、未宣布、未送达,工资待遇未变更和党纪政务处分不匹配以及部分案件处理不到位等7大类148个问题立即整改,将整改完成情况于5月底前书面报告市纪委。
通报曝光、严肃问责。检查结束后,市纪委对执行工作落实到位、管理比较规范的县区通报表扬,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对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县区,点名公开通报曝光,鞭策他们在今后工作中履职尽责。对检查发现的9个未按规定变更工资待遇的问题线索移交各县市区纪委监委,要求对存在规避执行、蓄意变通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