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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2起18人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典型案例
时间:2022/01/07  来源: 榆林市纪委监委   点击:

为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现通报2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典型问题。

1.子洲县何家集镇政府工作人员加建平、老庄山村村委会主任魏瑞等7人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问题。2021年12月17日,加建平与魏瑞驾驶私家车从何家集镇出发前往西安,12月19日返程至延安留宿,12月20日至21日加建平、魏瑞隐瞒前往中高风险区的情况,分别返回何家集镇政府和老庄山村。12月21日,魏瑞为其父超报备规模办理丧事,12月27日,魏瑞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又前往老君殿镇朋友家留宿。加建平作为老庄山村驻村干部负责该村疫情防控工作,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瞒报西安、延安旅居史,对魏瑞超报备规模为父操办丧事的问题不及时制止、未如实向镇政府汇报,应负直接责任;魏瑞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瞒报西安、延安旅居史,超报备规模为其父操办丧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在他人处留宿,应负直接责任;老庄山村党支部副书记南爱国(主持村党支部工作)在本村婚丧嫁娶事宜报备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违反工作纪律,在居家健康监测对象魏瑞为其父办理丧事报备表上签字同意,应负直接责任;何家集镇党委副书记高鹏云作为包村领导,对加建平、魏瑞违反疫情防控纪律问题失察失责,应负主要领导责任;镇人大主席苗雄作为全镇疫情防控工作的分管领导,工作不实不细、失察失责,应负主要领导责任;镇党委书记裴飞雁、镇长王虎飞落实疫情防控属地管理责任不力、监管不严,应负重要领导责任。2022年1月5日,加建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魏瑞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南爱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高鹏云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裴飞雁、王虎飞、苗雄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县纪委对何家集镇党委、政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并下发监察建议,责令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强化疫情防控责任落实。

2.定边县红柳沟镇板窑村党支部书记曹耀东、村监委会主任赵文来等11人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问题2021年12月25日,红柳沟镇板窑村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未经报备审核,在村内举办60余人参加的幸福养老院开业活动并聚餐,致使该村疫情防控存在安全隐患。村党支部书记曹耀东组织参与该活动并聚餐,应负直接责任;村监委会主任赵文来未正确履行监督职责,且组织参与该活动并聚餐,应负直接责任;村委会副主任赵元新、村综治办主任崔世利、村环保和卫生监督主任魏文章组织参与该活动并聚餐;红柳沟镇社会保障服务站站长刘彤(包村领导)、驻村第一书记任建荣(副科级)和包村干部李星、王晓娜对疫情防控宣传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及时,未有效制止该活动,应负主要责任;红柳沟镇党委书记王学瑞、镇长刘洋对疫情防控督导检查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应负领导责任。2022年1月7日,曹耀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赵文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赵元新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崔世利、魏文章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刘彤、任建荣、李星、王晓娜受到谈话提醒处理;王学瑞、刘洋受到工作约谈处理。县纪委对红柳沟镇党委、政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并下发监察建议,责令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强化疫情防控责任落实。

上述问题的发生,暴露出个别地方党组织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淡薄、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个别党员、干部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认识不到位,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造成疫情防控风险隐患。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严从实从紧抓好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紧紧盯住“不遵守防控规定、不落实防控工作要求”两个问题,对党员、干部带头违反、任性用权、失职失责的要重点查办,从严处理,形成有效震慑,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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