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莉,女,汉族,1980年10月生,子洲县双湖峪街道人,大专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612732198010290066,2000年1月参加工作。2000年1月至今在子洲县瓜园则湾便民服务中心工作,2020年2月份担任王阳洼村驻村干部。
李文莉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在担任王阳洼村驻村干部期间,工作中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对群众交通安全宣传不到位,致使所管辖区内发生交通事故,应负有主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2021年3月11日,经子洲县监察委务会研究决定,给予李文莉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