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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监委给予李文莉政务警告处分
时间:2021/03/19  来源: 子洲县监委   点击:

李文莉,汉族,198010月生,子洲县双湖峪街道人,大专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6127321980102900662000年1月参加工作。20001月至今在子洲县瓜园则湾便民服务中心工作,2020年2月份担任王阳洼村驻村干部。

李文莉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在担任王阳洼村驻村干部期间,工作中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对群众交通安全宣传不到位,致使所管辖区内发生交通事故,应负有主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2021年3月11日,经子洲县监察委务会研究决定,给予李文莉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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