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奇,男,汉族,1982年1月生,本科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612732198201140036,子洲县三川口镇楼坪村人,1999年12月参加工作,201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12月至2001年12月在太原卫星发射中心服兵役,2001年12月至2002年12月在家待业,2002年12月至2008年10月在子洲县地方道路管理站工作,2008年10月至2013年11月在子洲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工作,2013年11月至今在子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
高奇同志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反组织纪律,在工人职务等级晋升中,隐瞒事实真相,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被服务对象礼品、礼金,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七十七条,2021年7月19日,经中共子洲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高奇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