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砖庙镇卫生院院长葛小明等人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问题。
2021年12月,砖庙镇卫生院核酸采样人员入户对西安返回砖庙镇毛圪台村居家隔离人员贺某进行第一次核酸采样后,擅自通知其自行前往镇卫生院进行第二次核酸采样。直至2022年1月2日,砖庙镇卫生院再未组织人员入户对贺某进行核酸采样,造成疫情传播风险。2022年3月,葛小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违纪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2.马岔镇卫生院院长冯艳阳等人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问题。
2022年4月,高速公路马岔服务区核酸采样查验点值班人员何茸茸、王维梅私自与万高琴倒班换班,致使4月11日20时至12日8时,马岔服务区途经人员吴某未进行核酸检测,后吴某于4月12日在阿拉善左旗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冯艳阳对值班人员私下倒班换班未及时制止,冯艳阳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2年6月,冯艳阳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万高琴受到政务记过处分,王维梅、何茸茸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