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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纪委监委2022年中秋、国庆廉洁过节提醒
时间:2022/09/10  来源: 榆林市纪委监委   点击: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安排部署,以钉钉子精神纠“四风”树新风,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榆林市纪委监委特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提出“十个严禁”要求。

1.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2.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或土特产品;

3.严禁借节日之机收送礼金、礼品、购物卡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

4.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组织或参与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5.严禁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6.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高档娱乐场所;

7.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

8.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9.严禁擅自以庆祝名义从事商业谋利活动;

10.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采取廉政谈话、案例通报、警示教育、集体学习等形式,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发挥好“头雁效应”,带头转作风、树新风,自觉反对特权思想,严格家教家风,做到令行禁止,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持续向上向善。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握节日特点,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场所,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坚决纠正奢侈浪费行为,严肃查处月饼、蟹卡等节礼背后的“四风”问题,以坚守节点的有力举措推动风气持续向好,以具体问题的解决持续推动作风转变,以作风建设良好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监督举报直通车
电话举报:(0912)12388

网络举报:http://shaanxi.12388.gov.cn/yulin

来信举报:榆林市高新区榆溪大道3号榆林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邮政编码71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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