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子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廉政要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子洲纪委监委提醒您:牢记“十严禁” 廉洁过清明
时间:2023/04/03  来源: 清廉子洲   点击:
为持续移风易俗、纠树并举,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根据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子洲县纪委监委发出廉洁过节工作通知,重申“十严禁”纪律规定。
1.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2.严禁用公款支付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停车费等相关费用;
3.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4.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
5.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名贵特产等;
6.严禁在祭扫等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追求低级趣味;
7.严禁以祭祀名义修建豪华墓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图片

8.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图片
9.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图片

10.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图片
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提前打招呼、发短信、敲警钟等方式,教育提醒本系统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廉洁过节有关规定;节日期间,子洲县纪委监委将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持续释放一抓到底、一刻不松的强烈信号。对发现的违反“十严禁”纪律规定等方面问题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图片

举报电话:0912-7224449

图片

举报网站:http://shaanxi.12388.gov.cn/yulin/zizhouxian/

来信举报:子洲县纪委监委一楼信访接待室(邮政编码718499)

来源: 子洲县纪委宣传部

上一篇:榆林市纪委监委公布2023年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监督举报方式

下一篇:市纪委监委提醒:严守“十个严禁” 风清气正过清明

中共子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子洲县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备案号:陕ICP备15003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