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市委脱贫攻坚专题会议精神,全力推进当前全县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子洲县出台了处理脱贫攻坚工作不力的“铁三条”,以严的问责保障脱贫攻坚冬季大整改、大行动。
“铁三条”适用对象为: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乡镇长(街道办主任、便民服务中心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对乡镇分管领导和包片领导的处理参照“铁三条”执行。
村两委“铁三条”是指: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人不能正常履责,连续不在岗时间超过半个月;脱贫攻坚在全县排名后三名的;所在村在第三方评估或省、市交叉检查中影响全县排名的。存在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支部书记由乡镇党委直接撤职,村委会主任必须引咎辞职,同时取消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离任待遇资格。
乡镇“铁三条”是指:在全县脱贫攻坚考核评估中位列全县倒数第一,乡镇主要负责人在全县大会作检查,取消当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评优资格;在市级绩效考核中出现重大问题、影响全县排名,乡镇主要负责人就地停职,并进行专项整改,取消当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评优资格;在省级和省级以上考核评估中,出现重大问题、影响全县排名的,主要负责人就地免职,取消当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评优资格。
同时,依据“铁三条”作出组织处理后,对其存在的违纪问题线索,由县纪委负责立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