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子洲县委巡察办准确把握、坚决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新精神、新要求,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及时纠正发现问题偏差,四轮巡察共依规依纪处理党员干部23人,有效发挥了巡察监督的震慑抑制治本作用。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县委先后6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工作,及时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要求,选齐配强了巡察办和5个巡察组干部。县纪委积极协助县委开展巡察工作,制定《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先后组建巡察组25个,抽调干部76人次,分3轮已完成对6个乡镇和13个县直部门的常规巡察,并围绕脱贫攻坚、中央巡视反馈我省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对全县18个乡镇进行一轮专项巡察,同时对首轮6个被巡察单位进行了“回头看”,第四轮常规巡察也已全面启动,5个巡察组目前正在对10个单位进行“政治体检”。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县委四轮巡察共印发巡察专报8期,组织个别谈话1100余人次,反馈整改意见257个,督促健全完善制度措施10余项,移交各类问题线索41个,其中涉及党的领导方面2个、党的建设方面8个、全面从严治党方面4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27个,正在办理10个,已办结31个,严格依规依纪处理党员干部23人,实现了巡察监督与查办案件的无缝对接。
三是创新巡察方式。每轮巡察前,巡察办围绕党建、“两个责任”落实、县委中心工作和被巡察单位业务职能,有针对性地制定任务清单,由县委主要领导审阅后启动巡察。巡察中,各巡察组聚焦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严格按照“一清单、四对照”工作机制开展巡察监督。巡察后,各巡察组形成《巡察报告》和《巡察意见书》,分别呈送县委“五人小组”进行审定后,由县级领导带队,集中向被巡察单位进行反馈,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有份量、有“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