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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纪委“三举措”严防纪检干部“灯下黑”
时间:2015/06/16  来源:   作者:李亚雄   点击:

子洲县纪委“三举措”严防纪检干部“灯下黑”

作者:李亚雄

今年以来,子洲县纪委以“强化内部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机关形象、提升工作效率”为抓手,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坚持从严管理、从严监督,防止“灯下黑”。

一是抓干部学习,提升履职能力。利用每周二集体学习例会制度,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党纪条规、中省市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不断提高广大纪检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能力。同时,在机关内部设立“纪检监察开拓创新奖”,激发干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逐步破解工作难题。

二是抓制度建设,规范干部行为。对原有《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和完善,新修订的《子洲县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共17章、124条,从学习培训、工作纪律、领导班子内部监督、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办公用品采购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机关“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向全体干部明确提出了“十个不准”要求,并将要求内容制作成“警示牌”,悬挂在机关每一个办公室,用于提醒干部时刻要绷紧廉洁从政这根“弦”,做好“讲纪律、守规矩”的表率。

三是抓干部监督,强化纪律意识。向机关各室、纪工委印发了《子洲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纪律若干规定》的通知,该《规定》从严守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保密纪律、办案工作纪律和各项工作纪律等5个方面,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立规矩、划红线,提出了“34个不准”。违反《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谈话或在全体干部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情节较重的,停职检查并调整工作岗位;情节严重的,辞退或调离本机关并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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