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子洲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创新机制,多举措提升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威性。
实行“审办分离”。该委局严格依照《纪检监察常用审理文书格式》和市纪委审理室要求,结合最新《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定制了统一规范的纪委和监察局决定书、检查(监察)建议书文头、统一文号。在文书制作、把关、审批方面做到审办分离,规范运作。
规范纪律检查(监察)建议操作程序。该委局专门制定了《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使用暂行规定》,详细地规定了建议书的操作流程,即提出建议的情形、建议由调查组提出、常委会研究决定、审理室把关、领导签发、调查组派专人送达、审理室负责跟踪监督。
确保处分决定书执行力。该委局作出的处分决定书,由案件审理室专人负责送达组织人事部门,入档的处分决定书盖有“充入本人档案”章,并制作《处分决定送达书》。对影响工资的决定书,制定《处分决定执行流程登记表》,明确规定作出的决定,送达组织人事部门,主管调资的领导签字把关,业务人员接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