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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多领村集体工程工资案
时间:2015/05/20  来源:   点击:

村干部多领村集体工程工资案

 

农村基层干部,目无法纪,遇到工程项目,想法设法,为自己谋取利益,比如,涨大做工天数、领取补助等甚至不顾一切的居为已有。

线索来源:201111月,群众实名举报,马蹄沟镇党家峁村党支部书记曹子领贪污村集体部分工程款。

查处情况:县纪委受理此案,抽调懂工程业务的老同志带队,配两精干组员成立调查组。

经调查查明,2008年,市水务局和县老区办给子洲县马蹄沟镇党家峁村饮水工程款共38.5万元,其中,市水务局通过县水务局、县农所为马蹄沟镇党家峁村拨款13.5万元;县老区办分三次通过农财所向马蹄沟镇党家峁村拔付25万元饮水工程款。该工程由时任党家峁村党支部书记曹子领实施,在施工过程中,曹子领在工资表中利用做假账的手段领取饮水工程项目资金7000元,来请客送礼。另外,曹子领利用自己施工的机会给自己多领工资2000元;村副支书(副村长)曹永富给自己2200元;会计马登会给自己多领2020元。

同年,县团委为马蹄沟镇党家峁村修希望卫生室拨款50000元,工程修建完后,欠债5000元,用该村饮水工程款还清债务,2010年县团委根据实际情况又给追加了24200元,两笔款合计74200元。时任村支书的曹子领将工程剩余款7303元挪用于自己支配。

20122月,经纪委常委会研究,党家峁村党支部书记曹子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在工程中涨大做工天数多领取工资,非法占有工程结余款,决定对党家峁村干部非法所得13523元违纪资金予以没收上缴财政。给予曹子领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子洲县人民检察院追究刑事责任。

主要做法:做好保密工作,保护好实名举报者。因此举报为实名举报,委局信访室工作人员收到此举报,直接交县纪委主要领导,县纪委书记,亲自抽调办案经验丰富,有工程经历的老同志带队,调查组在调查中力争外围取证,不接触被反映人,保护好实名举报者。快速出击,切中要害。当案件外围调查有了一定的突破之后,调查组直接封存该村的财务账簿,根据调查情况,与其正面交锋,委局机关及时处理,移送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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