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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商务局一副局长违规公款吃喝
时间:2018/08/21  来源:   点击:

1.榆林市商务局副局长张伟等人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2017年10月3日中午,榆林市商务局副局长张伟带领督查组成员榆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政委(督查组副组长)胡少彬、市国土局监察支队矿产监察科科长朱炳战、市法院信访室主任科员冯骥飞、市金融办科员田彦平、市委政法委办公室科员呼涛和司机2人赴神木市督查工作,督查工作结束后,经神木市委政法委书记张增光批准,神木市接待办工作人员在五洲大酒店接待督查组一行8人,陪同人员有张增光、神木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贺洪才、维稳办主任李文利、公安局副局长张云泽、神木市工贸局副局长史向珍和司机3人,共16人就餐消费2290元,其中餐费1455元,白酒和红酒835元,上述费用在公务接待费中核销。张伟等人政治意识不强,在督查工作期间,午间饮酒,未按规定缴纳伙食费。张增光等陪同人员违规超人数参与公务接待,并安排午间违规饮酒。10月7日,神木市接待办工作人员刘政在补办《接待通知单》时口述错误,经办人误将主宾填写为榆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工作不严不细不实。张伟、胡少彬、张增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冯骥飞、田彦平、朱炳战、呼涛、贺洪才、李文利、张云泽、史向珍、刘政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神木市神木镇违规公务接待的问题。神木市神木镇2016年、2017年公务接待严重违反中省市县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存在无公函接待、同城接待、超标准接待、超人数陪餐和不按规定收取伙食费等问题。神木镇党委书记苏永华,神木镇党委原书记、现任神木县石峁遗址管理处处长兼高家堡镇党委书记张凌云,神木镇镇长张怀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镇工会主席王建军,镇纪委书记马乐兵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神木市中鸡镇违规公务接待的问题。神木市中鸡镇2016年、2017年公务接待严重违反中省市县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存在无公函接待、超标准接待、超人数陪餐和不按规定收取伙食费等问题。中鸡镇党委书记白永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中鸡镇镇长白煜、中鸡镇纪委书记胡斌刚、财政所所长刘厚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神木市大保当镇违规公务接待的问题。神木市大保当镇2017年公务接待违反中省市县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存在无公函接待、不按规定收取伙食费等问题。大保当镇党委书记李光斌、镇长李军、镇纪委书记张季、副镇长郭靖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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