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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供销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时间:2016/06/12  来源:   作者:汪正   点击:

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治党的重要原则,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条件下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方针和要求,是中国共产党适应执政、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情况新问题而提出的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方针和根本要求。今年以来,子洲县供销社积极响应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号召,严格落实县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部署,狠抓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和党员干部思想认识。

一、夯实主体责任,细化目标任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谁主管谁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氛围。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出台了《子洲县供销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子洲县供销社2016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工》。三是要求所有领导干部认真填写“五个一”工作记录,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报告制度。

二、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监督制约

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事项,班子成员共同研究,民主讨论,集体决定,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严格执行政务、财务、办事公开制度,“三公经费”预算和支出逐项及时、真实在政府网站公开,厉行节约,认真推行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三、强化作风建设,遵守八项规定

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规定的八项措施》和《关于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十项规定》,严禁党员干部有违规收受或公款购买节日礼物、违规收受他人提供的各种会员卡及消费券;用公款大吃大喝或从事与公务无关的活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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