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党委,纪委书记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专题学习,机关党员到靖边小河革命旧址重温入党誓词接受红色革命教育,开展党员学习笔记、体会文章评比活动……日前,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正如火如荼开展。
“把学习教育与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以‘两个表率’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
按照中省市有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部署,市纪委监察局紧密联系纪检监察中心工作,巧妙融合“纪检监察机关争做全市党政机关的表率,纪检监察干部争做全市公务员的表率”的要求,开展了一系列有创新、有特色的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做到真“学”真“做”。
严抓实学 做表率
“‘五个带头’是教育活动提纲挈领性的工作,根据这一重点工作,将委局全体党员干部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划分为7类25项任务,并制定学习教育工作安排时间表,确保学习教育支部有方案、党员有学习计划、讨论有重点、工作有特色、实践有标杆、宣传有氛围。”市纪委监察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人说。
领导带头学。学习教育伊始,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就提出“五个带头”:带头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组织建设,带头参加“三会一课”,带头参加“党员活动日”,带头佩戴党徽,带头按月交纳党费。5月6日,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过首个“党员活动日”,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员大会。6月30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凯盈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市纪委机关第一党小组会谈认识谈体会。7月6日,市纪委监察局召开机关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直属机关党委。同一天,市纪委常委班子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以“重温入党誓词,做一名合格党员”为主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来,榆林市纪委监察局召开中心组学习14次;领导班子成员率先佩戴党徽、亮明身份接受监督;由原来财务处扣缴党费改为主动自觉缴纳,缴纳情况每月25日前在党员学习微信群上通报提醒。
严抓日常学。为确保学习不走过场,市纪委对全体党员日常学习提出“五个统一”:统一必学资料,把《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习近平、王岐山等中央领导同志十八大以来重要讲话作为党员干部必学资料;统一制发学习资料、学习笔记,确保真学真记;统一集体学习次数,党支部、党小组集体学习每月不少于2次;统一个人学习笔记字数,撰写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体会文章不少于两篇;统一学习时间,依托“党风廉政网络教育平台”,优化课程设置,更新课件内容,强化党员干部的在线学习。党员干部制定学习计划,除必学书目外,自学一定书籍,每天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建立了榆林市纪委监察局学习微信群,及时分享学习资料,交流学习心得。以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评选出的29名优秀纪检监察干部为标杆和榜样,营造争先争优的学习氛围。
突出专题学。坚持把学习贯穿始终,在学习方式上,采取“五结合”方式,即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专题培训与现实教育相结合、专题讲座与主题发言相结合、理论研讨与座谈交流相结合、研读书目与视频教育相结合。以党支部为单位,全年安排四次专题研讨,截至7月底,各支部已经完成“学习党章党史,做一名讲政治、有信念的合格党员”和“学习党规党纪,做一名讲规矩、有纪律的合格党员”的专题研讨。在“七一”建党节,组织委局机关党员干部赴靖边小河会议红色基地接受红色教育。同时,组织开展警示教育,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小官巨腐》、《失德之害》,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汲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警惕长存。联合西安碑林区举办廉政书法作品展,深挖两地传统文化中优秀的廉政文化,部分市级领导带头参加,市直各单位积极参加,收到良好评价。
以知促行 见实效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市纪委机关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委局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兼顾,学以致用,以知促行将学习教育融入问题线索受理、排查、审查,案件审理等工作中,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扎实推进。认真落实新任领导干部廉政法规考试、廉政鉴定、廉政谈话“三廉”制度,对拟提拔县处级领导干部51人进行廉政考试,对拟任用干部由纪检监察机关作出廉政鉴定并进行了廉政谈话。贯彻中省政策、结合榆林实际制定《榆林市精准脱贫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加强对精准脱贫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了脱贫攻坚纪律。
运用“四种形态”挺纪在前。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在纠正“四风”、执纪审查和廉政巡察、派出监督过程中,着力发现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行为。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提醒教育547人,给予纪律轻处分955人,给予纪律重处分15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7人。
“两个责任”层层落到实处。开展了第四轮巡察,完成了对市财政局、科技局、环保局等10个部门的廉政巡察,发现问题106个,落实整改措施212条。修订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考核办法,对“两个责任”实行分类硬考核,对2015年度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考核中被考核为三类单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1—6月份,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两个责任”追究案件99件,其中追究主体责任90件,问责领导干部106人;追究监督责任9件,问责纪检监察干部19人。
深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上半年,全市累计派出监督检查组124个,检查部门单位964个,发现问题线索316件,纠正整改问题216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68起,处理307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60人,公开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71起202人,市纪委公开通报18起29人。在全市部署开展了“公务接待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全市2393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不规范问题。制定了《榆林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公务接待从审批、住宿、用餐、用车、经费、监督和问责等方面作出了系统规定。
纪律审查力度持续加大。制定《关于规范处置反映党员和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意见(试行)》,围绕信访、处置、审理、案管等四个环节16项内容,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量。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群众信访举报1226件次;1—6月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958件,结案950件,党政纪处分1106人。办结省委第四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282件,党政纪处分67人。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属于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在信访件上加盖“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印章后予以转交承办,对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重复信访举报问题,挂牌督办、限期办结;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列入“两个责任”硬考核之中,把党组织书记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批办情况、听取汇报情况、支持查处情况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2015年度“四风”和腐败问题“零查处”的13个乡镇党委、纪委进行了跨级约谈。1—6月份,全市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80起,党政纪处分471人。建立了村级基本存款账户、村组财务报账审核、村组财务公开公示、村组财务审计4项制度,在村组财务监管中,立案186件,党纪处分22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