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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中秋节点 坚决防治“节日病”
时间:2016/09/22  来源:   作者:王文睿   点击:

中秋节期间,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部署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正“四风”工作,提醒在前,明规矩,严要求,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市纪委:为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市纪委下发通知,提出三个强化: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早打招呼、早提醒。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自觉接受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重点场所、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挖“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有关职能部门要发挥监管职能优势,各负其责,注意发现“四风”问题线索,并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检查,突出监督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利用培训中心和内部食堂公款吃喝转嫁吃喝费用、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等“四风”顽疾,组织专项检查,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实行重要节点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突击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畅通举报渠道,公开举报方式,及时处置问题线索,用好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正能量。市纪委将对有关地方、部门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强化执纪问责。对检查发现的“四风”问题,一律按照顶风违纪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地方和单位,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不论级别高低,一律从严从重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榆阳区:早行动、早部署,采取发廉政短信、强化监督检查等形式,念紧廉政“紧箍咒”,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双节”自觉守廉。一是通过手机短信、榆阳清风网站等方式,重申中央和省、市坚决刹住中秋国庆公款送月饼送礼之风的规定要求,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一律不准收受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二是禁止公车私用,特别要防止节日期间用公车走亲访友;三是充分发挥家庭廉内助作用,倡导党员干部家属当好“监督员”,进一步筑牢家庭防腐线;四是加强监督管理,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受理群众举报,对违反纪律规定的,给予严肃处理。

米脂县:注重抓早抓小,坚持挺纪在前,通过抓廉政教育,抓监督检查,抓执纪问责,严把廉洁关,确保风清气正过节。抓廉政教育。通过县纪检监察网、县电视台和纪检监察手机报等媒体平台,重申廉洁过节“十项禁令”;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精心设计印制《准则》《条例》简明读本3000册,印制“清风廉韵”反腐倡廉征文作品集3000册,向县乡村三级党员干部免费发放。抓监督检查。节日期间,县纪委安排检查组,认真开展公款买送月饼节礼,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专项检查,集中查找问题线索并跟踪核查。同时,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通道,积极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时刻关注网络舆情,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抓执纪问责。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纳入纪律审查范围重点,对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从严从重处理,并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单位“一把手”的主体责任,对发现的典型问题在全县范围内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靖边县:严明纪律要求,敲响“廉洁钟”。重申中秋期间廉洁自律纪律要求,明确提出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送节礼、严禁乱发钱物等要求,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惩强烈信号。营造廉洁氛围,绷紧“警示弦”。营造廉洁氛围,绷紧“警示弦”。通过手机报、微信公众平台,向全县科级干部发送廉政彩信、廉政动态、节日廉洁自律温馨提示,营造“过廉节”的浓厚氛围。强化监督检查,重击“惩治鼓”。组织督查组,深入全县各部门、单位,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暗访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惩处,对于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并公开曝光。同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信箱和电话,动员社会力量对“节日病”问题进行全方位、全时段监督。

吴堡县:早提醒,严检查,重监督,形成节前、节中、节后首尾相顾的监督检查机制。节前利用纪检监察廉政手机报和“吴堡新闻”微信平台给全县党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农村三委班子成员发送节前“廉政特别提醒”,提出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禁公款国内、出国境旅游、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待等六个严禁。节日期间责成各纪检组和各镇纪委、街道办纪工委采取明察暗访、个别谈话、随机抽查、接受举报、查阅账目等方式深入到各所对口单位进行明察暗访,破解“四风”隐形、变异。节后在纪检监察网站、手机报、微信平台公开举报方式,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让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积聚监督合力,共同织起一张精密细致的监督之网。

神木县:重申纪律,提出“八个严禁”,即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茶叶、花卉、水果等节礼;严禁违规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代金券等;严禁用公款吃喝,搞请客送礼、相互走访等活动;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以及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单位和其他人员要求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以及借用、占用、租用下属单位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对象的车辆;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其他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违规行为;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对节日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绥德县: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抓早抓小,保持强有力的工作态势,切实做到转思想、转职能、转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地狠刹“四风”问题。二是明确纪律要求,远离“红线”。进一步明确了廉政纪律,严禁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公款高消费娱乐等活动,对做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三是加大督查力度,严肃执纪问责。节前,对全县“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督查进行了安排,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八项规定落到实处,“四风”问题得以遏制。

子洲县:加强县纪委、监察局与财政、审计、税务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开展集中检查、专项督查、严查暗访活动,集中力量查处一批违规公款吃喝、公款赠送节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津补贴,以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对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乡镇、部门或单位,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党委或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同时,子洲县纪委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核查群众投诉举报,以正风肃纪、廉洁过节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市农业局:传达学习了市纪委书记张凯盈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半年总结会议上的讲话,并就廉洁过“双节”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明高线,知底线,同时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心理,廉洁过节。二是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双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早安排早部署早打招呼早提醒,形成廉洁过节浓烈氛围。三是要求纪检监察机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于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一旦发现,一查到底,并在系统进行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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