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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四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 受到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时间:2016/09/27  来源:   作者:杨昕   点击:

近日,榆林市纪委通报4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问题,这4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横山县韩岔镇党委书记李世忠等8人因精准扶贫履责不力受到责任追究。2016年1月,韩岔镇范老庄村在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中,违反政策规定和精准扶贫工作纪律,未对不符合条件的在库贫困户进行整户退出认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村党支部书记白国安、村委会主任马生青、第一书记周腾因未认真履行职责,对精准扶贫政策掌握不清,对贫困对象识别不准,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驻村工作队队长卜福东、带片领导白小宁、驻村干部韩青岗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对退出贫困户的认定审核把关不严,分别被诫勉谈话;镇党委书记李世忠、镇长刘晓东因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精准扶贫工作监管不到位,分别被工作约谈。

府谷县供热公司副经理张文兵因收费室挪用公款问题受到责任追究。府谷县供热公司收费室主任赵雨在2012年4月至2013年1月,利用职务之便,将收取的2943714元供热款未按规定交回财政收费专户,私自挪用进行营利性活动和用于个人消费,被府谷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张文兵作为公司分管领导,对收缴费工作监管不力,履行 “一岗双责”缺位,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府谷县哈镇副镇长吴双飞因村套取危房改造项目资金问题受到责任追究。哈镇大阴湾村原党支部书记吴占高通过虚报方式,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97300元,将其中76300元用于修建村委会办公楼,吴占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吴双飞作为镇政府负责危房改造项目的分管领导,未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分管工作监管不力、把关不严,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定边县白湾子镇纪委书记孙永贵因监督责任缺失受到责任追究。2016年1月,白湾子镇姚台村原党支部书记高展因套取移民搬迁工程款9.79万元,并从中贪污8500元,被开除党籍。白湾子镇纪委书记孙永贵作为分管扶贫和包片领导,审核把关不严,履行职责不力,不执行“三转”工作纪律,继续分管纪检监察之外的业务工作,监督责任缺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把责任担起来、落到位。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责任意识,坚守责任担当,紧紧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认真履行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管党治党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中,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真抓真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挺纪在前,坚持“一案双查”,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管党治党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责任,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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