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子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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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子洲县第十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时间:2019/02/19  来源: 县纪委   点击:

聚焦政治建设  忠诚履职尽责

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在中国共产党子洲县第十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218日)

许  明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子洲县第十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省纪委三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县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19年任务。刚才,方书记的讲话,站位高、要求严、措施实,既贯彻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又充分结合子洲工作实际,彰显了县委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责任担当。我们要认真学习,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县委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上率下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坚守责任担当,忠诚履行职责使命,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持续用力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一是牢记使命担当,“两个维护”政治自觉有力彰显。严明政治纪律,围绕中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决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16次,通报批评单位31个,查处党内问责和领导干部问责案件49起,组织处理37人、党纪政务处分19人。扎实推行“六廉”制度,对20名拟任科级干部进行了廉政法规考试,为178名党员干部作出廉政鉴定。认真开展冯新柱案“以案促改”,积极协助县委制定14条整改措施和“八项”配套制度。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为9名干部合理容错,为21名干部澄清是非,树立了支持大胆探索、鼓励改革创新的鲜明导向。

二是强化约谈考核,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全面提升。认真推行“三单两报双纪实”工作机制,并按季度进行全程跟进督办,累计派发督办单468份,落实督办事项7160余件,对28个完成“按季派单”任务不力,31个不同程度存在有责不认领、履职不到位的单位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制定印发“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对2017年度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3个乡镇和5个部门负责人实施诫勉谈话,对6名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实行双约谈,对2018年5个单位主体责任考核实施“一票否决”,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了“两个责任”落地落实。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持续向上好转。强化集中核查,成立11个检查组,对全县55个设有机关内部食堂的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进行专项核查,发现各类问题线索13件,立案审查7件,党纪政务处分8人。注重教育预防,针对集中核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制定出台《严禁工作期间饮酒的规定》等制度措施10余项,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9场。紧盯传统节假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开展各类明察暗访11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0起,组织处理35人、党纪政务处分23人,其中涉及科级干部9人,起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良好效果。

四是践行“四种形态”,“不敢腐”的震慑力度持续加大。严格执行监督执纪规则,召开书记办公会24次,研判交办问题线索295件;召开执纪审查专题会35次,作出立案审查决定148件;召开常委会议29次,结案138件。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各类问题线索445件,立案审查296件,党纪政务处分306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80人;对轻微违纪问题,给予党纪政务轻处分247人;对严重违纪问题,给予重处分56人;对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从严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

五是从严执纪问责,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立案审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4件,党内警告处分2人,留党察看1人,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聚焦打赢防范金融风险攻坚战,查处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9起,累计协调化解银行不良贷款1100多万元。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立案审查涉及生态环保和市场环境领域问题57起,处分61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04起,组织处理45人,党纪政务处分99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7起28人,收缴违纪资金27.4万元,有效发挥了查案治本的警示震慑效果。

六是注重整改落实,巡察监督震慑治本功效充分发挥。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对全县18个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和县脱贫攻坚“十办三组”进行专项巡察,共反馈整改意见43条,发现各类问题29个,移交问题线索11件,立案审查7件,党纪政务处分8人。狠抓整改落实,围绕中省市巡视巡察组反馈我县167件信访件办理,以及县委前4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行为期1个月的专项督查,通报批评单位3个,诫勉谈话5人,立案审查1人,巡察监督利剑作用充分彰显。

七是加大专项整治,广大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专项治理,集中进行3轮明察暗访,组织处理83人并责令6个乡镇党委向县委做出深刻书面检查;核查涉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55件,立案审查43件,党纪政务处分4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集中开展干部作风整治,通报曝光单位44个,通报批评党员干部25人,立案审查违反作风建设规定案件21起。扎实开展村组财务专项整治,累计审计资金近2亿元,反馈整改建议8大类83条,有力促进了农村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八是深化纪法衔接,监察体制改革治理效能初步显现。按照“转隶开局、平稳过渡”的工作思路,按期成立监察委员会,将机关原有2个纪检监察室更名为审查调查一室、二室,增设审查调查三室、四室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在原有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基础上,分别加挂第一至第四执纪监督室牌子,履行执纪监督和派驻监督两项职能。坚持人岗相适、各展所长的原则,将7名转隶干部分别混编在5个不同业务科室。全面试用监察法赋予的12项调查措施,查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3起,监察体制改革由试点探索逐步迈入依法履职的新阶段

九是狠抓源头治理,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深化反腐败协作配合,处置党员干部行政处罚决定和生效判决书28份,分类研判审计报告95份,依规依纪处理党员干部41人。巩固提升反腐倡廉重点制度,全县279个行政村和社区居委全部制定“两个责任”清单;186名村“三委”负责人、18名党政“一把手”向乡镇纪委和县纪委常委会进行了述职述廉。深入开展“百姓问政”,收到各类问政贴文360条,其中转县纪委办理17条,问责15人,有效发挥了纪律监督、群众监督和媒体舆论监督的约束作用。

十是严格监督管理,纪检干部履职尽责能力全面加强。抓学习强素质,全面推行“周清单、月督办、季点评、年考核”的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机制,不断补齐干部能力短板。抓党建转作风,将机关党建、脱贫攻坚、追赶超越、自身建设四项工作融入“三会一课”,累计召开常委学习会13次,党支部和集体学习例会35次。抓考核促担当,制定出台《机关业务考核办法》,按季度对科室进行排名打分,推动形成“互比、互学、互评”的良好工作氛围。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工作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不严;有的领导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分管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不管不问;有的基层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不够自觉,规避组织监督、打政策“擦边球”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村级组织“三会一课”开展不经常,重大事项不按“四议两公开”程序实施;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严不实,思想政治水平和把握政策的能力亟待提高。针对存在问题,我们将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深入贯彻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增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使命

各位委员、同志们,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2019年中省市纪委全会,提出了一系列全面从严治党新思想、新举措和新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一以贯之抓好落实:

一要坚定不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同违规逾矩行为做斗争。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现的管党治党的所有问题,从本质上看都是政治问题。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两个维护”写入指导思想,并贯穿《条例》的全部内容,成为最重要、最基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坚决同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作斗争,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重要工作部署落地生根。

二要坚定不移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惩治腐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党的十九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看,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处分的党员干部中,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占89.8%”。强调“反腐败斗争不能退,也无处可退,必须坚定不移向纵深推进”。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坚决有力的惩治腐败。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要坚定不移纠正解决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旗帜鲜明贯彻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执纪理念。与腐败作斗争,说到底是党心民心问题,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立足新时代,我们必须始终坚持群众立场,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要让群众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

四要坚定不移凝聚正风反腐越往后越严的共识,旗帜鲜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决防治腐败是我们党自我革命必须长期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要聚焦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把那些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深挖细查、严惩不怠”。因此,反腐败斗争只有“进行时”,没有“休止符”。我们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努力营造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

五要坚定不移践行“四种形态”“三个区分开来”,旗帜鲜明支持改革者、宽容失误者。“四种形态”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理论创新,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全面从严治党,不能只盯着极少数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只有用纪律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把管和治更多体现在日常,才能真正管住绝大多数。对有意触碰“红线”、明知故犯、顶风违纪者,一律严查快办;对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出现探索性失误错误者,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六要坚定不移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旗帜鲜明讲政治、做表率。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也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内容的重大拓展和深化。各级纪委(纪检组)必须自觉把监督责任摆进去,把协助职责摆进去,当好党委参谋助手,做到协助不包揽、推动不代替、到位不越位。同时在行使权力上要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要严之又严,坚决防止发生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执纪违纪、知法违法等问题。

三、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省市纪委和县委全会工作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积极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扎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新时代美丽幸福实力子洲建设和实现整县脱贫摘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为此,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政治建设,全面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一要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各级党委(党组)在政治高度上要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站位上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理解和把握,把学习的过程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四个意识”的过程,自觉做到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要持之以恒加强政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聚焦“七个有之”问题,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中指出的突出问题,聚焦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紧盯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三要全力抓好主体责任落实。继续推行“三单两报双纪实”工作机制,按季度向全县各级党委(党组)派发全面从严治党督办单,并全程跟进督办,同时将督办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对落实“按季派单”任务重视不够、举措不实、进展缓慢的,及时约谈其党组织负责人,并要求做出整改承诺,限期整改;对有责不认领,搞形式、走过场的,一律从严问责,通过约谈和问责把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下去。

(二)抓以案促改,全面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要集中开展警示教育。以胡志强、辛耀峰案为镜鉴,在全县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全过程加强干部培训、廉政约谈、警示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分批次组织村“三委”负责人集中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分系统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管人、管事、管钱的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进行集体廉政约谈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教育,促使党员干部不忘初心使命,校准信仰坐标,永葆为民务实清廉政治本色。二要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查找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结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引导党员干部对照“以案促改”要求,查问题、找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无死角对帐销号,无盲区整改落实。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建立典型案件制度化通报机制,今后凡查结的违纪违法案件,属于一般干部的,必须在本单位、本系统通报;属于县管干部的,要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同时要针对典型案件暴露出的普遍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推动警示教育经常化。三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准确把握“四种形态”适用情形,严格转化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既要防止一谈了之,以谈代查,又要防止适用不当、尺度不准。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认真做好谈话函询,对一般性问题及时与本人见面,让党员干部相信组织,主动把问题讲清楚。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敷衍塞责、隐瞒事实、欺骗组织的严肃处理。对予以了结的,要求其在民主生活会上做出说明,切实让干部受到荡涤心灵的警示教育。

(三)抓问责曝光,全面持续深入纠正“四风”。一要坚持抓面上问题与抓隐形变异相结合。聚焦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细则精神,全力整治滥发津补贴、借外出开会公款旅游、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费用等隐形变异的“四风”突出问题全力整治干部队伍履职担当中存在的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缺乏、工作作风不实等慵懒散慢虚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全力整治“小金库”“吃空饷”,以及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严查快处,公开通报曝光。全力整治违规收送礼金问题,坚持收送一起查,从严从重惩处,持续释放越靠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二要坚持抓拓宽渠道与抓协调联动相结合。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建立“四风”问题微信举报平台,方便群众利用拍照、录像等方式,在手机微信上进行举报。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职能优势,健全完善信息通报、资源共享、联合检查、问题协查等工作机制,增强发现和甄别“四风”问题的能力。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搜集整理涉及“四风”问题的舆情信息,迅速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掌握舆论工作主动权。三要坚持抓巩固深化与抓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相结合,联合史志部门开展优秀家规、家训征集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树立良好家教家风。探索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利用县级媒体平台,加大勤廉典型宣传力度,促使党员干部自觉以身作则,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及时总结作风建设经验,建立健全针对性强、管用有效的制度规范,推动作风建设根本好转。

(四)抓执纪审查,全面巩固反腐败压倒性胜利。一要严格执行监督执纪规则。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一体推进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依法监督公职人员严守底线,严肃处理违反党章党规行为。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与司法机关建立刑事缺席审判、技术调查支持等协作配合机制,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健全内控机制,研究制定《纪检监察干部打听、过问、干预查办案件责任追究办法》,从严从实加强干部管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以案谋私、渎职违纪行为。二要突出执纪监督监察重点。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重大责任事故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查处政治利益与经济利益相互勾连的问题;坚决查处审批监管、金融信贷、大宗采购、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三要持续释放改革治理效能。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做好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努力实现“用纪律管全党”向“用法律管全体”的延伸覆盖。充分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运用好讯问、查封、扣押等调查措施,不断提高反腐败法治化水平。增强纪律震慑力,凡做出处分决定,一律在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会议上进行宣布;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一律下达监察建议书。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倡导推行“同志式”谈话,抓紧推动县乡两级标准化办案室建设,坚决守住安全文明办案底线。

(五)抓专项治理,全面纠正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一要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紧盯责任落实、项目实施、资金兑现、脱贫成效4个方面关键环节,重点查处贯彻落实中省市和县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以及职能部门的监管失职失责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挥霍浪费、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的问题;严肃查处在扶贫项目审批、资金分配等重要环节的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问题;坚决查处“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在扶贫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以过硬作风助推脱贫攻坚。二要加大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聚焦中省市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全面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紧盯招商引资、行政监管、市场准入等重要环节,严肃查处利益寻租、限制市场公平竞争等行为。持续整治舆论环境,在真打、严打、重打上下功夫。特别要聚焦民生领域群众痛点难点焦点,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全面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三要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深挖“保护伞”为工作方向,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对有黑不扫、有恶不除,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和领域,实行“一案三查”,在严肃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其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所带来的成效和变化。

(六)抓整改落实,全面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一要提前做好工作谋划。立足十七届县委任期巡察全覆盖目标,研究制定《2019年巡察工作计划》,拟分四轮完成对8个乡镇、60个行政村和20个县级部门的常规巡察。探索运用“机动式”和专项巡察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一轮集中巡察。针对少数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政治意识差,致使班子不团结、单位管理无序混乱,进行“点穴式”巡察。二要全面提升巡察质量。制定出台巡察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地落实。运用好巡察“回头看”机制,对难以发现的问题推动“再发现”,对思想认识不到位的干部强化“再认识”,切实发挥好巡察利剑作用。继续实行“一清单、四对照”工作机制,对收集到的问题和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印证,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精准度和线索成案率。三要全力抓好问题整改。针对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即将反馈涉及纪检监察机关的整改任务,坚持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的原则,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方案,建立专门整改台帐,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不等不靠、按期整改。对需要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完成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狠抓督查督办,并定期通报整改督办情况,对敷衍应付,甚至边改边犯的,抓住典型严肃处理。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在实行委领导包案机制的同时,一律优先办理、快查快结,并按期向市纪委报告办理结果和向反映人进行回复,确保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七)抓教育预防,全面构建不想腐的思想防线。一要严格执行纪律底线规定。强化纪律检查,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对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进行抽查检查,同时通过核查差旅费报销票据的方式,对党员干部执行请销假报备制度进行专项检查,对不如实报告和不按规定要求报备的,从严追责问责。狠抓纪律执行,将5月份定为纪律教育月,深入开展“六个一”系列活动,教育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市委《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纪律底线规定》,自觉发挥“头雁效应”,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二要深化拓展反腐倡廉重点制度。坚持集体研究党风廉政意见制度,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对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树立重实干、重品行、重实绩的鲜明导向。强化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督促政府组成部门动态更新权力清单,及时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定期规范公开“三公”经费和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三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深化村民监督委员会、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村务公开报》、“三委”负责人向乡镇纪委述职述廉等制度成果,不断扩大制度的实施效果和影响力。狠抓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村集体“三资管理”、村组财务报账审核、村级财务审计等10项重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村“三委”负责人“联签会审”财务管理制度和“四议两公开”民主议事决策机制,促进村级权力公开透明、规范有序运行。深入推行村级便民服务代办制度,在惠农资金发放、政策咨询等方面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

(八)抓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干部综合履职能力。一要建设政治过硬队伍。结合“以案促改”,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开展以“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引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更好地发挥机关党总支作用,抓实党支部和党小组建设,将党建工作贯穿到纪检监察业务的全过程和各环节,进一步提升干部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激发担当精神。二要建设能力过硬队伍。继续实行“周固定、月计划、季测评,半年一通报”的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机制,促使干部在“学思践悟”中把握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理念思路和方法举措,培育严、深、细、实工作作风。委托延安干部培训学院,采取封闭式培训方式,分2个批次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集中轮训,全面提升干部综合履职能力。三要建设作风过硬队伍。坚持执纪从严,做到原则面前没有例外、执行纪律没有特区。坚持工作从细,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实践和纪法的检验。结合助力脱贫攻坚,全面开展“百名纪检干部访百村”和以廉政文化教育下乡、党纪党规宣传下乡、公开接访下乡为主要内容的“三下乡”活动,努力建设一支让县委放心、群众信赖的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各位委员、同志们,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整县脱贫摘帽”的第一要务,不负重托、不辱使命,锐意进取、担当实干,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动美丽幸福实力子洲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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