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子洲县纪委监委对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子洲县人民法院周硷法庭原庭长李晓龙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0年3月至12月,时任子洲县人民法院周硷法庭庭长李晓龙办理李某平、吴某峰诉讼马家阳湾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经济纠纷案件,违规收受诉讼人礼金2000元,未及时退还。2022年7月,李晓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子洲县马岔镇卫生院院长冯艳阳违规报销烟酒、烟花爆竹问题。2021年2月至2022年4月,马岔镇卫生院院长冯艳阳与该院六名职工赊购烟酒共计12673元,用于日常招待和内部聚餐;赊购烟花爆竹共计245元,用于该院在春节时燃放。2022年5月,冯艳阳将上述12918元以购买煤炭变相报销。2022年6月,冯艳阳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通报强调,中秋、国庆节假将至,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牢固树立法纪意识、规矩意识,时刻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中秋、国庆期间,子洲县纪委监委将紧盯月饼、蟹卡等背后“四风”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干在实处、廉字托底,让“勤快严实精细廉”新风在子洲成风成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