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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监委给予王向荣政务警告处分
时间:2021/03/19  来源: 子洲县监委   点击:

王向荣,男,汉族,1977年7月生,本科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612732197707010015,子洲县高坪便民服务中心人,1996年7月参加工作,201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至2010年3月在县地方道路管理站工作,2010年3月至2015年5月任县农村公路管理站副站长,2015年6月至2019年5月任县住建局防震减灾办主任,2019年5月至今任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分管工程领域的招投标和预决算工作。

王向荣同志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在担任子洲县大理路改造提升一期工程项目招投标期间,工作履职不力,违规与服务对象投标方见面,存在围标问题。该事件虽未造成后果,但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2021年3月11日,经子洲县监察委务会研究决定,给予王向荣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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