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彩琴,女,汉族,1962年6月生,子洲县苗家坪镇人,本科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612732196206230023,1981年1月参加工作,199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月至1996年4月,在子洲县物资局工作,1996年4月至今在子洲县公安局户政股工作,2018年8月退休。2004年9月16日,高彩琴因赌博被子洲县纪委给予留党察看二年,被县监察局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高彩琴同志身为中共党员,违反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因赌博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共产党员的形象,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三十八条之规定,2021年5月8日,经中共子洲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高彩琴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