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子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审查调查 >> 正文
子洲县纪委给予加雄伟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时间:2021/06/25  来源: 子洲县纪委   点击:

加雄伟,男,汉族,1974年2月生,高中文化程度,身份证号612732197402151212 ,何家集老庄山村人,200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5月至今任何家集镇老庄山村党支部书记。2014年1月至今为贫困户加延飞帮扶责任人。

加雄同志身为包村党支部书记、帮扶责任人,违反工作纪律,落实帮扶工作不实不细,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贫困户加延飞长期处在失联状态,应负直接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之规定2021617日,经中共子洲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加雄伟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上一篇:子洲县纪委给予李海田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下一篇:子洲县纪委给予曹军国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中共子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子洲县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备案号:陕ICP备15003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