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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纪委给予刘伟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时间:2021/07/16  来源: 子洲县纪委   点击:

刘伟,男,汉族,1970年5月生,大专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612732197005275019,陕西子洲马岔镇人,1989年3月参加工作,199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2月至2011年6月先后在高坪乡政府,电市镇政府,砖庙镇政府工作。2011年6月至2015年11月任周家硷镇政府镇长,2015年12月至今2021年6月任水地湾便民服务中心党委书记。

刘伟同志身为中共党员,水地湾便民服务中心原党委书记,违反工作纪律,采取虚列支出手法,违规套取油气开发资金,用于办事处其他开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202179日,经中共子洲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伟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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