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槐树岔便民服务中心因元村会计李强履行帮扶职责不到位问题。2020年10月,李强在填写其帮扶的3户贫困户帮扶纪实簿时,将帮扶工作纪实时间填写至2020年11月,且3户的帮扶纪实内容相同,帮扶工作流于形式。2021年3月,李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二、县林业局种苗站工作人员李永飞履行帮扶职责不到位问题。2018年3月,李永飞开始帮扶何家集镇苗家沟村2户贫困户,2019年9月至2020年11月,李永飞未进村入户开展帮扶工作,未填写帮扶纪实簿,帮扶工作履职不到位。2021年3月,李永飞受到政务警告处分。